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计划安排,临近期末,为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及时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保证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保障教学科研任务顺利开展,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学校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开展教学实验、科研实验的场所及用房。
二、检查内容
根据教育部《2024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高等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附件2)等内容进行检查,本次检查重点:
(一)实验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和重大危险源全过程监管执行情况;
(二)安全培训教育及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三)2024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整改情况;
(四)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管理情况;
(五)特种设备管理的执行情况;
(六)实验室消防设施设置情况;
(七)实验室水、电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
三、本次检查分自查、现场检查、整改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阶段(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6日)
各院系、各单位参照《2024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对实验室进行细致排查和先期整改,将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整改措施留存备查。
2.现场检查
根据检查重点,12月27日-31日学校将组织实验室安全督导专家对各单位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反馈至实验室,提出整改意见,并下发《遵义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整改通知书》,各实验室在期限内整改完毕。
3.隐患整改
各单位针对自查和学校检查反馈的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于2025年1月10日前将整改报告报学校设备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行政楼217室)。
联系人:麻景富 杨楠 丁俊凡
联系电话:28643973
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