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汛期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汛期实验室安全和防汛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指导思想
各单位要强化政治站位和责任担当,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意识,清醒认识汛期实验室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强化对极端天气的预警提示,严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工作方针,根据“汛期不过、检查不停、整改不止”的工作要求,全面排查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平稳,切实维护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要点及要求
1、各单位对现有实验室进行汛期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实验室的渍水、漏水、渗水情况及外围排水设施,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防水措施,确保实验室内上不漏水渗水、下不积水渍水。
2、严格要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理,确保危险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可控,坚决防范汛情引发次生灾害。
3、严格按照“三清单、一报告”制度,对排查的“三清单”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对未能整改的隐患及时形成“一报告”报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
三、时间安排
1、 2022年3月24日前各单位开展隐患自查,同时建立自查工作台账。
2、 2021年3月24日下午17:30前各单位提交纸质版“三清单、一报告”材料到设备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行政楼217房间),同时提交相应的电子版材料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王森 杨楠
邮箱:wangsen912912@126.com
遵义医科大学
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
附件:综治委:安全稳定工作三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