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关于组织开展省教育厅 2022年大中小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2-04-11

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中小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要求,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请各单位在前期开展的各项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

上,遵照省教育厅下发的《大中小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检查要点(详见附件2),组织对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进行自查自纠;并结合前期“三清单、一报告”,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见附件3),最后形成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见附件4)。

二、 各单位要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

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消账。

三、请各单位于2021年4月12日上午12:00前提交纸质版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到设备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行政楼217室),同时提交相应的电子版材料至联系人邮箱。

四、珠海校区及各附属医院所辖实验室请参照执行。

五、如有疑问请随时联系设备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

联系人:王森 联系电话:0851-28643973

邮箱:wangsen912912@126.com

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8日

附件: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中小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大中小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院系填报)

4.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院系参考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