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市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专项方案》(2022-40)通知要求,为保障教学科研顺利开展,保护师生生命健康及环境安全,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各学院、中心应严格按照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氛围,以此次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实验室安全运行。各涉及危险化学品实验的院系、中心对管辖实验室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项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存储、安全操作规范、使用登记台账、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等;
二、各实验室再次核准危险化学品底数,完善危险化学品管理台账和使用记录台账,确保实验室所有管制类危险化学品均按要求入账,做到无遗漏且账物相符;彻底清理长期不用和过期的积压危险化学品,按照处置要求分类别包装后集中交由学校后勤管理处处置。
三、二级单位应加强管控类危险化学品的存储规范,应在集中暂存库房配备信息化监控设备,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化学品“五双”管理制度。
四、二级单位对参与化学实验的师生每季度进行一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教育,根据实验室实际制定意外事故应急预案,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演练,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增强实验室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应急能力。
五、各学院、中心和相关职能部门于4月15日前将2022年第一季度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至实验室安全管理科(行政楼217),电子版发联系人邮箱。后期每季度末月10日前均需报送当季工作落实情况。
联系人:王森
电话:28643973
邮箱:wangsen912912@126.com
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