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关于报送2023年春季学期实验材料、试剂药品 采购计划的通知

2022-12-06

各院(系):

为了保障我校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实验教学的顺利开展,设备处将在寒假前完成春季学期实验材料、试剂药品的采购工作。各院(系)严格按照2023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认真做好实验材料、试剂药品采购计划报送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按照《2023年春季学期采购计划表》(附件1)严格要求下属各实验室按照计划表内容分类填报,实验室需按照标准名称填写,所有试剂耗材清单列入实验室内,不得以教研室名义申报,实验室负责人按照教学计划,仔细测算、认真统计,签字盖章后交院(系)审核汇总,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审核。

二、各院(系)应按照实验教学大纲要求,重视初审计划表工作,避免出现实验材料、试剂药品囤积,物资过期浪费的情况。

三、采购计划报送时间:2022年12月20日前,各单位采购计划报送至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审核,未报送采购计划的单位,将视为2023年春季学期无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表需报送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报送至实验教学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37232809@qq.com;纸质版交至行政楼三楼327办公室)

实验教学管理中心联系人:卢阳 联系电话:28643623

设备处联系人:张文涛 联系电话: 28642525

特此通知

实验教学管理中心 设备处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