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重点实验室:
今年6月是全国第22个“安全生产月”。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23〕5号)《贵州省安委办 贵州省应急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黔安办〔2023〕4号)《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以及《遵义医科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遵医综治委发〔2023〕16号)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提升我校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效能,做好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实验室安全环境,决定开展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活动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实验室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以二级学院、重点实验室为主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多种形势策划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切实维护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三、活动时间
2023年6月6日到7月6日。
四、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
请各学院、重点实验室紧紧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党政领导要带头讲安全,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以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党日活动”“团日活动”“班会”、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活动为载体,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不断增强安全工作的思想自觉、责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维护实验室平安稳定。
(二)组织开展全面实验室安全教育活动,营造实验室安全文化浓厚氛围
各学院、重点实验室要结合本单位实验室特点和实际需求,突出特色成效,开展师生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下线上相结合的实验室安全宣传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等科普知识,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实现“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活动主题要求。通过组织观看实验安全警示教育视频(如实验室安全培训、化学实验安全知识、灾难逃生与自救等),学习《高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校实验实训室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汇编》《实验室安全手册》《安全用电常识》《火灾逃生与急救》《急救自救互救知识》等知识;组织实验室安全知识巡展,悬挂安全宣传标语、横幅、安全警示标识等;举办实验室安全教育讲座,开展实验室安全形势教育,读一本实验室安全、安全应急书籍,实验室安全隐患随手拍活动,举办实验室安全应急演练等系列活动。通过“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www.anquanyue.org.cn”组织开展“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等活动;利用网站、广播、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线上渠道,发布安全宣传教育视频、图文资料等,扩大应急科普人群覆盖面。
(三)组织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提升全员应急处置能力
请各学院、重点实验室将“安全生产月”与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项行动有力结合,做到同时部署、严密组织、认真落实,结合本单位实验室特点和实际需求,组织开展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提升师生的应急意识和先期处置能力。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及人员密集场所,坚持“贴近实战、提升技能”的原则,重点围绕指挥决策、协同应对、应急保障、后期处置等内容,重点针对实验室重要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和场景模拟、实战推演、逃生演练、自救互救等应急演练活动。要求师生员工广泛参与,全程记录,注重实效,确保应急演练安全有序进行,使演练活动取得预期效果,形成可靠经验。进一步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强化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四)聚焦实验室重要危险源,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请各学院、重点实验室结合《全省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重点组织开展“事故隐患大扫除”排查整治行动,对安全重点部位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明确检查、整改的责任和措施,做到立查立改、巩固提升。围绕实验室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重要危险源、关键环节,着力查隐患、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特种设备、消防、水电安全、废弃物处置等安全检查,形成实验室安全工作台账,全面管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切实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稳定。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重点实验室要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生产月”的意义,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理念,结合本单位实际,压实安全责任,扎实推进各项活动,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大宣传力度。围绕活动主题,多措并举,线上线下相结合,全方位开展宣传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筑 牢师生员工安全意识,提升避险逃生能力。
(三)各学院、重点实验室要强化实验室技术队伍和安全管理队伍技能培训,落实本单位实验室安全体系建设,不断强化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管理,助力平安校园建设,为学校发展建设做出贡献。
(四)请学院、重点实验室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实验室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请各学院、重点实验室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于2023年7月6日前将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生产月”的组织实施情况电子版和纸质版(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设备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行政楼217室)。
(五)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牵头,会同院系、重点实验室等部门联合开展的实验室安全生产相关活动将另行具体通知。
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