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保障我校2023年秋季学期本科实验教学的顺利开展,设备处将在暑假前完成秋季学期实验材料、试剂药品的采购工作。各院(系)严格按照2023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认真做好实验材料、试剂药品采购计划报送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按照《2023年秋季学期采购计划表》(附件1)严格要求下属各实验室按照计划表内容分类填报,实验室需按照标准名称填写,所有试剂耗材清单列入实验室内,不得以教研室名义申报,实验室负责人按照教学计划,仔细测算、认真统计,签字盖章后交院(系)审核汇总,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审核。
二、各院(系)应按照实验教学大纲要求,重视采购计划初审工作,避免出现实验材料、试剂药品囤积,物资过期浪费的情况。
三、采购计划报送时间:2023年6月29日前,各单位采购计划报送至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审核,未报送采购计划的单位,将视为2023年秋季学期无采购计划。
四、各院(系)所报送物资需以物资最小单位进行报送,例如:手套X双,口罩X只,无水乙醇X瓶。
采购计划表需报送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报送至实验教学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37232809@qq.com;纸质版交至行政楼三楼327办公室)
实验教学管理中心联系人:卢阳 联系电话:28643623
设备处联系人:张文涛 联系电话: 28642525
特此通知
实验教学管理中心 设备处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