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2023-09-20

各院系、各部门: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部分地区安全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盯紧苗头隐患,全面排查风险,明确任务举措,细化责任分工,及时做好整改,切实抓实抓细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学校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开展教学实验、科研实验的场所及用房。

二、检查内容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附件1)内容进行检查,本次检查重点:

(一)2023年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开展情况。

(二)前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整改情况。

(三)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执行情况。

(四)实验室废弃物管理的执行情况。

(五)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

(六)实验室气瓶、高温和高压设备管理的执行情况。

(七)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

(八)实验室水、电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分自查、现场检查、整改三个部分进行。

1.自查(2023年9月20日-2023年10月7日)

各单位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附件1),对实验室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汇总完成《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及《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3),2023年10月8日下午17:30前将纸质版台账交到设备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行政楼217室),电子版发送至zysbc-sak@zmu.edu.cn邮箱。

2.现场检查(2023年10月11日)

根据本次检查重点,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组对各单位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反馈所查实验室,提出整改意见,下发《遵义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完毕。

3.整改(2023年10月12日-10月26日)

各单位针对自查和学校检查反馈的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于2023年10月26日17:30前将整改报告报学校设备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行政楼217室)。

四、检查结果应用

此次检查结果将予以通报,并作为学校年终目标绩效考核中实验室安全指标的考核依据之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

联系人: 王森 联系电话: 28643973

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