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校区,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落实省教育厅及学校关于校园安全稳定的各项要求,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新学期教学科研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决定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整改、重实效”为原则,全面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健全安全管理机制,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校开展教学实验、科研实验的场所及用房。
三、检查内容
(一)做好实验室环境清洁整理。实验室使用前需充分通风,预防因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物质聚集而产生的危害;组织进行卫生环境大扫除,清理杂物,清洁环境,设备物品摆放整齐,维护补充个人防护物品与应急物资。
(二)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各单位应在开学后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逐项督促落实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启用实验室。做好检查记录,留档备查。重点检查项目如下:
1.检查实验室危化品安全。对照危化品安全检查台账,逐项清点,特别是管制类化学品,确保帐物一致、存放有序、标签清晰;清点实验室积存的废弃物,做好分类收集,及时送处。
2.检查实验室气瓶安全。检查气瓶有效期、使用状态、通风情况、放倒设施、安全阀、报警器等,确保气体管路和钢瓶连接正确,有清晰标识,对潜在隐患及时做好妥善处理。
3.检查实验室水电和通风安全。检查电线,确保无私拉乱接、电线裸露、电线板串接、用电超负荷、线路松动老化等现象;检查水槽、地漏及下水道通畅情况,水龙头、上下水管有无破损,冷却冷凝系统各类连接管有无老化破损现象;检查实验室通风设施,确保运行正常。
4.检查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检查长期未使用、不间断运行的仪器设备及线路,避免突然通电或长时间运行造成设备设施损坏;检查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张贴情况,更换老旧或脱落的指示标识。
5.检查实验室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实验室喷淋系统、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及时消除疏散通道不畅、疏散门杂物堆积等安全隐患;检查确保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正常运行,消防安全指示标识清晰有效。
6.检查安全警示标识和规章制度。检查实验室各类安全警示标识张贴情况,确保标识种类齐全、内容正确;检查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学生实验安全守则、应急措施上墙情况。
(三)上好开学实验室安全第一课。各单位在开学后,组织一次本单位内全面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各实验任课教师、实验室负责人应结合实验内容、实验室特点、实验风险点,对新学期开展实验教学、科研活动的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专项教育,并做好相应学习、培训记录。各实验室应强化日常管理及实验制度,做好实验室值日台账。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3月4日—3月7日)
各学院、实验室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附件1)逐项排查,形成《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
(二)自查整改阶段(3月4日—3月11日)
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措施和期限,并报实验室安全委员会备案。
(三)学校督查(3月12日—3月14日)
学校实验室安全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实地督查,重点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并限期二次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须亲自部署、全程督导,确保自查整改“无死角、无遗漏”。
(二)注重工作实效:严禁形式主义,对隐患问题实行闭环管理,整改资料需存档备查。
(三)按时报送材料:请于3月11日前将《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行政楼217室,电子版发送至zysbc-sak@zmu.edu.cn,
联系人:麻老师 杨老师 丁老师
联系电话:28643973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
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遵义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
办公室(设备处代章)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