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财税[2011]88号文件政策,为保障我校2024年度采购的国产设备退税工作顺利开展,请相关部门配合完善《2024年国产设备退税申报附表》及退税国产设备《使用说明书》。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校2024年度国产设备退税所涉及部门:
口腔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预防医学实验室):第一临床学院(病理学教研室);药学院(生药学教研室、药物分析教研室、药剂学教研室、药物化学教研室、制药工程教研室、基础化学教研室、临床药学教研室);贵州生物催化与手性药物合成重点实验室;麻醉与器官保护基础研究重点实验室;医用光学诊疗技术与创新药物研发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贵州省组织损伤修复与再生医学2011协同创新中心;第一附属医院(设备处);
二、填表说明:
根据设备使用情况请将附档《2024年国产设备退税申报附表》中的“功能用途”栏和“符合[2019]91号附件2”栏填写完整并发送到602126237@qq.com邮箱。(附表中“功能用途”栏:根据实际使用功能填写、“符合([2019]91号附件2)”栏:参照《财税[2011]88号([2019]91号附件2)》文件的P5-P7页填写,例如:一、实验环境方面(一)教学实验仪器及装置。)
三、申报资料:
按照附档《2024年国产设备退税申报附表》内的顺序号将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复印件于2025年3月12日(星期三)17:00前交到行政楼219办公室。
联系人:刘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851-28642525 0851-28642522
设备处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