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关于做好2026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6-01-12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学校2026年安全工作部署会精神和实验室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预防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安全意识,压实安全责任

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寒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确保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二、全面排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学校寒假前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进行逐一复查,确保所有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于仍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安排专人负责跟踪,一盯到底,充分利用寒假这段时间完成整改。

三、加强危化品管理,确保管控到位

寒假期间,所有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实行双人双锁、专人专管,严禁随意存放或无人看管。化学品台账应完整清晰,做到账物相符。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必须严格审批,并做好记录。

四、强化“四防”工作,保障实验室安全

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务必做好“四防”工作,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天气等安全事故。对于寒假期间不开放的实验室,要采取切断水、电、气源,锁好门窗等安全措施,必要时可加贴封条。

五、规范使用登记,严格操作规程

寒假期间,确因教学、科研等需要使用实验室的,要做好使用登记工作。同时,要求实验人员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操作规程:

1.学生做实验时,必须有指导教师在现场指导。

2.进行危险性实验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共同操作。

3.实验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

六、做好值班值守,加强日常巡查

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工作,保持通讯畅通,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做好相关工作记录。如遇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学校总值班电话:0851-28830072

保卫处值班电话:0851-28644110

请各学院、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落细安全管理各项措施,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