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处室、各院系、各实验室:
根据教育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印发《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宣贯工作的通知》(教发函〔2023〕76号)相关要求,为确保高校实验室安全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宣传贯彻活动的通知》部署,学校定于2023年10月30日15∶00~17∶30组织召开“《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培训及消防演练”。15∶00将在图书馆一楼一号多功能厅邀请专家对《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进行培训学习,培训结束后将在图书馆门前进行消防演练。请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管负责同志、二级学院分管领导、职能处室负责同志及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教师等积极参加。
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