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关于加强学校核磁共振波谱仪常态化管控的通知

2023-10-27

为切实加强核磁共振波谱仪的常态化管控工作,更加规范遵义医科大学药学院核磁共振波谱仪的使用,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的合法合规性和安全性,推进禁毒工作的有序开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定,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特此落实核磁共振波谱仪管理责任人。

一、管理责任人

姓名:黎刚电话:13385523499

二、管理内容

(一)设备管理

一是责任人需对核磁共振波谱仪(以下简称“设备”)的调用、使用、存放及管理负全责。确保设备在需要时能正常运行,以满足实验或项目需求。二是责任人应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的调用、使用、存放、保养、维修等方面的规定,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三是责任人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设备受到震动或过度使用,以保护设备的精度和性能。四是设备要严格管理,要加强监管,以防其他人员利用波谱仪进行违法犯罪行为。

(二)数据分析与记录

责任人负责对设备的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以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责任人应建立设备使用记录制度,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运行状况、维修历史等信息,以备查询和汇报。责任人要对采集到的谱图数据进行留存备份,不能删除谱图,要和当地派出所对接做好谱图报备、谱图基础台账,规范管理。

(三)安全与环保

责任人应关注设备运行时的安全问题,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并寻求专业人员帮助。责任人应关注设备运行时的环保问题,如噪音、辐射等,采取相应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四)保养与维护

责任人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在设备维护过程中,如发现可能影响设备性能或安全的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必要时应寻求专业人员的帮助。



设备处

2023年10月27日